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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第八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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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这条评论的点赞数高达190万,这其中包含着多少怀念,唏嘘,嘲讽,钟岛反复看着这个天文数字,回不过神。

    热评里有一半都是歌词,每一条都被人们疯狂点赞,这首歌俨然就是隋轻驰的人生写照:

    Iusedtoruletheworld

    SeaswouldrisewhenIg**etheword

    NowinthemorningIsleepalone

    SweepthestreetsIusedtoown

    钟岛点开了视频,熟悉的前奏响起,那一瞬间他好像又回到了初三那年,他第一次在《乐王》上见到隋轻驰的那个晚上。当隋轻驰的歌声再次响起,金属般辉煌的声音让他的后背又一次战栗起来,就好像是在对这位天王做最后的致敬。

    隋轻驰没有对编曲做改编,他用原编曲唱完了这首歌,别的歌手无一不是身着华服,只有他一身黑色的卫衣和破洞牛仔裤,然而出场时是青铜,唱完已然是王者。排在他前面的三位歌手,排在他后面的五位歌手,都有相当不俗的演出,但那一夜,乃至于那一个季度的《乐王》,人们记住的只有他。

    钟岛对这首歌的印象是金色的,因为隋轻驰的声音就是金色的,在冬日里散发着巨大的能量,用无形的光烤得他后背都有要出汗的错觉。

    人们在评论里竞相留言着:

    ——真的是一个王朝的陨落

    ——眼看他起朱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

    ——隋轻驰这辈子也够了,娱乐圈今日热门转发加起来,不如他一条评论的点赞数高

    ——VivalaVida,送给我已逝去的青春。

    ——谢谢,再见,LonglivetheKing。

    钟岛放下手机,自隋轻驰在《乐王》的惊艳亮相之后,“小隋轻驰”“山寨隋轻驰”这样的字眼就一直伴随着他,从初中到高中,从他还是个素人,到参加了《地表最强音》,隋轻驰就像天边的太阳,太亮太亮了,占据了整个天空,所以没有人记得钟岛,人们习惯以隋轻驰标注他,他活在这颗巨星的光芒下,就连一直暗自喜欢的唱歌这件事,最后也毫不意外地变成了别人口中的“学隋轻驰”“模仿隋轻驰”。

    今天,有一片阴云挡住了那颗太阳,他终于又变回了钟岛,却只觉得怅然。

    他没想到有朝一日会见到这样残酷的日落。

    ***

    隋轻驰这些年几乎每天都很忙碌,有时忙得连发脾气都没时间,总是等一天的通告行程结束,上了保姆车,才想起来:等等,我还有什么事特别生气来着!

    每一天好像都过得很充实,但躺在床上又觉得很空虚,如今终于能够彻底休息下来。

    傅错搬过来这几天,发现这间别墅装修得真称得上极尽奢侈之能事,只是奢侈之处肉眼不可见,得靠耳朵听。撇去楼上的录音室不说,房子里还加入了很多声学设计,除了吸音材料,天花板上甚至有反声板,就算只随手弹个琴,随口哼两句,也能得到最好的声响效果。

    隋轻驰在开放式厨房冲洗水果,边洗边哼着歌,狗东西蹲在他脚边,隋轻驰低头看它一眼,说:“你不能吃葡萄。”他把手里的葡萄串提起来给狗子认,“到现在还认不清吗?长成这样的玩意儿你不能吃。”然后自己吃了一粒,含在嘴里,带了点儿同情地说,“下辈子别当狗了。”

    天色转阴,看样子快下雨了,傅错从露台进来,他刚把庭院里昨晚躺过的两把皮躺椅收进露台,一进门就听见隋轻驰哼歌说话的声音,隔了一整个客厅,都能把隋轻驰说的每一个字听清,包括他说话时发出的鼻音,还有吃葡萄时的声音。不夸张地说,每天都像生活在杜比音效里。如果这屋子的主人-操着一口破铜烂嗓,对同居的人来说想必是种煎熬,但是住着隋轻驰,那就得另当别论。就算看不见主人的样貌,光听他的声音,没准儿一天天地就会爱上他。

    “你是给自己造了个滤镜吧。”傅错走过去,把一旁洗净的果盘递给隋轻驰。

    隋轻驰扭头看了一眼客厅:“要找个懂声学的设计师还真不容易,我和他说我要在客厅里也能开不插电的live。”

    傅错都能想象他说这话时的样子:“人家一定会想,中二天王名不虚传。”

    “管他的呢。”隋轻驰笑一笑侧过头来吻他,他没有接过果盘,看也没看就松手把那串葡萄落进傅错手上的盘子里。在隋轻驰的嘴唇压过来时傅错只觉得手腕一沉,因为分了神,没想到这串葡萄这么重,手差点倾斜,隋轻驰适时地抬手托在他左手下方,张开五指包覆着他的手背,故意揶揄他:“接稳啊哥哥。”

    两个人鼻尖还交错着,傅错闭上眼,没敢去看隋轻驰笑得狡黠的眼睛。隋轻驰湿润的口中有葡萄的味道,有一点酸,一点甜,一点凉,然后又变成了有一点热的,热的,和更热的……

    ***

    他们在二楼的录音间做的第一首歌,名字叫《来到世界三十年》,曲子是之前他笔记本里已经完成编曲的一首歌。有一天早上他醒过来,隋轻驰没在床上,他以为他起床下楼了,因为卧室里冷冷清清没什么声响,哪知转了个身,就看见窗台上的人影。

    隋轻驰裸着上半身,只穿着一条牛仔裤,坐在窗台,低着头偶尔在一只小本子上写着什么。冬日的清晨光线清浅昏暗,卧室里只有从窗外透进的一点淡蓝色的光,隋轻驰就坐在蓝色的滤镜里,一条长腿曲着,另一条腿踩在地板上,他戴着入耳式的耳机,白色的耳机线从光裸的耳朵蜿蜒垂至光裸的手臂,如果不是他还戴着耳机,思考的时候还下意识地一下下转着笔,看着俨然就是一件嵌在窗边的雕刻品。

    只看侧脸这似乎还是那个隋轻驰,十九岁二十岁的年纪,要命的好看,走在外面沉默寡言,穿行在人群里让人觉得气质不像人类,更像皮毛鲜亮美丽的动物的男孩,只有回到出租屋时会像换了个人,不擅长微笑,笑起来却非常勾人,他自己不知道,只有他的同居人知道他微笑的余味,保质期有一天那么长。这时候如果有人来敲门,或者谁的手机响了,隋轻驰立刻就不会笑了。就是这么警惕的,好像只有在巢穴里,在时间的夹缝里才会放松地抖动华丽皮毛的迷人生物。

    现在的隋轻驰身材确实比念书那会儿傲人了许多,傅错看着窗台上的隋轻驰,开玩笑地想着,除了腹肌和臂围,他也真没有成熟多少就是了。

    某一刻隋轻驰扯掉了耳机线,把笔夹在本子上,转头朝床的方向看过来,然后睁大眼愣了一下,显然是看见傅错醒了,随即放下腿从窗台起身,问:“你什么时候醒的?”

    傅错躺在床上,太冷了,就算屋子里还开着暖气他也老觉得浑身寒气,舍不得从被窝里起来,真不知道隋轻驰是怎么只穿一条牛仔裤就坐那儿写这么久的。

    “你在写歌词吗?”他问。

    隋轻驰拿着那只小本子走过来,侧身坐到床边,打开本子犹豫地看了几眼,末了合上本子递给他,说:“写给编号06那首,既然你看到了,就提前祝你生日快乐了。”

    傅错接过本子打开,还没读到内容眼前就一亮,好久没看到隋轻驰的字了,这一手好字无论何时都是配得上隋轻驰的。即便隋轻驰老了,他的字依然会是年轻时桀骜不驯,遒劲洒脱的模样。只是他没有办法见证了。

    歌名便是《来到世界三十年》,歌词他一行行读完了。这是一首单段体的歌,三个主歌段又都是以AABA的结构写的,隋轻驰在歌词里写了他们相遇,组乐队,分开,又重逢的每一年,虽然是以他的视角写的,但写的是他们共同的记忆。

    隋轻驰看傅错靠在床头默默低头扫着歌词,他只看了他一会儿便转过了身,像是不想打扰,起身套上了黑色的背心。傅错抬头看他,隋轻驰站在床边,低头穿得有些沉默,黑色背心的下摆卷下来时傅错看到他后腰上那个“错”字,一半没在低腰的牛仔裤下,另一半在苍白幽蓝的天光中短暂一现,便被黑色的紧身棉背心遮得严严实实了。

    傅错说:“我们今天录这首歌吧。”

    隋轻驰又套上了一件粉红色的卫衣,只套了半边袖子,另一只手臂还晾在空气里,相当有料的臂弯,黑色背心下的胸肌和粉红色卫衣的气质构成一幅奇怪又冲击视野的画面。他有点错愕地扬了下眉毛,随即说:“好啊。”

    傅错把写着歌词的本子还给他,隋轻驰接过来,犹豫了一下,说:“你需要乐手的话……”

    “不需要,”傅错起身穿衣,扣好衬衫的扣子,抬头说,“就你和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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