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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出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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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工作的想法。

    他明白:对于一个活人来讲——特别是女人,有时候工作并不是一种谋生的手段,而是一种充实生活的手段——特别是自己常年跑外,家里有老人和孩子,与其让颜妤一个人孤零零呆在家里,真不如让她上上班解解闷。另外,工作着也可以不断提高女人的素养。

    也许颜妤总在家里呆腻了想出去活动活动。麦迪想:只要相安无事,他倒希望颜妤在外面多呆几天。这样他就可以随心所欲地干自己的事儿了。

    麦迪来到自己家楼前,上了4楼楼梯,走到家门口,要掏钥匙开门,却发现门缝里插着一封信。

    昨天晚上麦迪9点钟前曾经回来过一次,看来信是昨天晚上9点以后送来的。

    谁送的信?

    麦迪想:是因为来送信我不在,敲门没敲开才塞到门缝里的?还是就想以这种方式将这封信送给我?

    信里写着什么?

    麦迪满怀狐疑地从门缝里将信拿出来,先看看信封,信封没有什么特别的,在所有的文具店里都可以买到的那种统一制作的信封。信封封着口,封面上没写字。是呀,直接从门缝儿中塞进来的信,是不用在信封上写什么字的。

    麦迪有生以来第一次收到这样的信。

    他明白,这种信是不适宜在门外看的。

    麦迪打开门,进了家。

    没脱鞋没脱大衣他就急忙打开信。

    是一封匿名信,信的内容只有一行字:

    麦迪:你是杀死美馨的凶手。快到公安局去自首。

    一个湖边钓鱼目击者

    短短的一封匿名信,却使麦迪脚底生出一股凉风,顺着脊梁而上,麻木了他的中枢神经,僵得他半天没动地方,手中竟然也冒出了津津冷汗。

    班是不能上了。会议也不能开了。

    麦迪给叶曼咪打了个电话,取消原定的会议,推辞说自己晚去一会儿,然后颓坐在沙发上,独自一个人捏着那封匿名信发愣。

    这封短短的匿名信像神奇的阿拉伯咒语一样,一下子就打开了他记忆深处的一个秘库,那个秘库尘封网罩,深埋暗藏,因为在那个秘库中隐藏着一个绝对见不得人的秘密。现在秘库一旦被打开,封闭了7年的那些岁月,那些难以忘记的生活画面,又重新出现在他的眼前……

    ……麦迪是个农村孩子,从小在农村土生土长。但是,也许因为他家乡那地方山清水秀水土好,使麦迪出息得溜光水滑,一表人才。而且,他天资聪颖,能说会写,村里人都说这小子像城里人。但是,遗憾的是麦迪是农民。

    当时社会分工基本上是世袭制的。按照政策规定,城市人永远是城市人,农村人永远是农村人。国家机关干部或者国营企业工人的孩子可以接替自己的父母继续做国家机关干部或者国企业工人,而农民的儿子除了大学毕业或者当上了军官等特殊原因外,则注定永远接替自己的父母做农民。

    所以,一表人才的麦迪长成了大小伙子,仍然改不了当农民的命运。

    麦迪当然不甘心。

    他想改变自己的命运。

    那时候,能改变一个农民命运的不是别的,而是一个红色的户口本——城市居民户口本。

    有了红色的户口本,就可以进城落户,在城市里分到公家的房子,在城市里生活。就可以凭着红卡片吃国家供应粮,可以安排到国营单位或国家机关做正式工作。一句话,就可以终生无忧无虑地捧着一只铁饭碗。

    铁饭碗——在当时对农民的诱惑绝对不亚于现在一家大公司总经理的位置。

    但是,那时候想弄到城市户口谈何容易呀!

    那时候还没改革开放,不兴卖户口,也没有后门可走。红色的城市户口对一个普通的农村孩子来说,简直就像天边的月亮。

    一个偶然的机会启发了麦迪。

    村里的一个稍有姿色的姑娘,不愿意一辈子生活在农村,就托人在城市里找了个老光棍,嫁了过去,红色的城市户口随即到手了。那姑娘进城了,吃上了供应粮,被安排到一家工厂当了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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