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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 昔日先贤血,换来今朝旧乾坤(上)【求首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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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衙公告出。

    彷如平地起惊雷,当空炸裂。

    千家万户,奔走相告,引为值得庆贺的喜事。

    ……

    某处酒楼的外堂。

    有壮汉扯开了棉衣纽扣,一边豪饮烈酒,一边诉说见闻:“东城门堆积的妖族尸首,甭说常人了,就是好几个武人也搬不动。”

    “那鼠妖尾巴像是粗麻绳,抽在人身上足以把筋骨打烂。”

    “那鸟妖血盆大嘴,一口就能吞咽十几人。”

    “别催,别催。”

    “再给你们说个大场面。”

    “东城门那边,约有二三十里之外的荒山知道不?”

    光头壮汉袒胸露臂,右脚踩在旁边的长凳之上,周边围着一群人,听到关键处全都屏住了呼吸,又焦急又好奇地出声催促。

    “快说。”

    “别卖关子啊。”

    “大家伙都在这儿等着呢。”

    众人纷纷叫道,汉子嘿嘿一乐,摸了摸脑袋,捏了捏下巴,慢悠悠喝了几口小酒。

    这下子。

    差点犯众怒。

    见有人撸起袖子,面色不善,光头壮汉咽下嘴里的酒水,清了清嗓子,惊叹之余感慨道:“那荒山悬崖之上,立着一头状若白鹅的妖族,而且是可怕的先天大妖!”

    “它高约几十丈。”

    “双翼展开能遮住一片天空。”

    “嘿,你猜怎么着,妖躯之上竟有人提笔刻字。”

    “字迹工整,漂亮,高雅……”

    “句式规范,行云流水,刀削斧凿……”

    “大妖亡,妖躯不腐朽,那方氏抄书人以其立碑,祭奠友人,当真是个大手笔啊!”

    说完,光头壮汉喝了一大口烈酒。

    他一边品酒,一边摇头,啧啧称奇的样子。

    众人被勾起了心中好奇,忍不住再次确认:“方氏抄书人立碑刻字?”

    “没有错,白鹅般大妖之躯被其插在山崖峭壁之上,巧夺天工,字字珠玑,文采斐然,超乎想象。”光头壮汉吧唧了两下嘴。

    这些词,很风雅,他一个粗鄙铁匠说不出来。

    其实。

    他到了大妖立碑的悬崖下面,听那些武道秀才驻足观摩,出言点评,赞不绝口,偷听来的。

    那些武道秀才全都认定:

    这一桩奇闻韵事,传为佳话。

    人人瞻仰,久而久之,将会是飞云郡县的独特景观。

    听这么一说,酒楼像是炸了锅,一个个急忙打听询问:“你说来听听,妖躯为巨碑,上面又篆刻了什么内容?”

    “啊,这……”

    “赶紧说!”

    “娘的我不认字啊!”

    光头壮汉讷讷道,又理直气壮,哼哼了两声:“东边荒山也不远,你们自己去看吧!妖躯就在那儿,能留存上百年,不过啊,听官老爷讲,碑文字迹就如同沙上划痕,再过个几年,就看不大清楚咯。”

    初步识字,那是武人的象征。

    识文断字,那是武道秀才的象征。

    他一个铁匠,后天三层境界,认得几十个字……譬如他的姓,名,以及常用的数字。

    见状。

    众人哄堂大笑,只好作罢。

    “算了算了。”

    “别再为难他了。”

    过几天,抽出空,近距离观赏一番。

    须知。

    郡县之地,相对贫瘠落后,都是荒山树林,没什么风景古迹,四处游玩的乐趣很有限。

    如今却不同。

    以大妖之躯立碑,刻字痕,缅怀逝去的友人,可谓是豪情万丈,众人想一想就觉得浑身发热,头皮发麻,恨不得亲身瞻仰一二。

    接下来的日子,势必有无数人出城游览,一睹为快,引为奇景,空前火爆的场面。

    甚至。

    每年的踏青,郊游,都有了去处。

    “明天一大早,我就带着妻儿过去瞧瞧。”

    “你真有耐心,我可等不及,等会便出城,找到那荒山,看一看先天大妖长什么样子。”

    “同去,同去!”

    “坐在这儿喝酒没甚意思,咱们一起。”

    “先天大妖……说起来,上次有先天大妖来袭,我堂哥县衙大吏,负责把大妖送往府城,那一身皮毛如同钢铁浇铸般,风吹不乱,水淋不湿,火烧不着,十八般锋锐兵器亦不可伤之。那位方氏抄书人到底用了何等手段,居然在妖躯之上执笔刻字?我实在想象不出。”

    “什么笔,有那么坚硬!”

    “千锤百炼的铁器造笔,怕也不成。”

    那光头壮汉听着,摆了摆手,插嘴说道:“每个字儿,长宽半丈,岂有那么大的笔?依我看,定是那位方大人凝聚劲力,隔空烙印,书写文章,并不是借助外物。”

    此时。

    酒楼二层,靠窗座位。

    吕安乔把玩手里的精致茶杯,侧头打量了一眼……这家酒楼呈现中空式结构,坐在二层,俯瞰下方,一切尽收眼底,颇有几分格调。

    “哈哈。”

    “好叫你们知晓。”

    吕安乔笑声回荡,震耳欲聋,震得众人耳朵嗡嗡直响:“那妖躯立碑刻字的内容是:永盛六十八年末,冬夜,月明,方鸿诛大妖于此,悼念张氏抄书人!”

    众人顿时惊住了。

    整个酒楼,陷入寂静,无人高声语。

    “那方氏抄书人,名为方鸿!”

    光头壮汉匆忙咽下烈酒,差点呛住一口,激动咳嗽起来。

    “这,这可是……”

    有白发老翁,约有七十岁,磕磕巴巴的吐字,不知该说些什么,只觉得任何评价都苍白无力。

    “哈哈!”

    吕安乔朗声笑道:“这正是大气大势大手笔,,大仁大义大风范!”

    ……

    某处街道。

    有商铺敲锣打鼓,特价优惠,为感谢武人守城,浴血奋战,给县衙送上今日的所有营收。

    ……

    城墙边上。

    几个妇女闭上眼睛,双手合十,为伤者亡者祈祷。

    ……

    某个四进大宅院。

    明眸皓齿、不施粉黛的少女搂着变成哑巴的自家狗儿:“家里养狗,趋吉避凶,定是你们协助官老爷们打跑了那些妖族。”

    “呐。”

    “快点好起来吧。”

    少女低笑,欢呼雀跃,却又夹杂着一丝愁容。

    ……

    某处巷子。

    孩童们追逐打闹,嬉戏玩耍,念念有词。

    几个扮演大妖。

    几个扮演武人。

    过了会儿,两个男童脸红脖子粗的争吵,没能商量好。

    “我来当方氏抄书人,你当县尉!”

    “凭什么!”

    “凭我个子高!”

    这个男童趾高气扬地说完,脸上就挨了一拳,倒了下去,呜呜大哭,另一名男童叉腰笑道:“好啦,我当方氏抄书人,你们哪个不服站出来。”

    ……

    县城东区。

    主街路边。

    有小贩卖力吆喝,售卖墨笔,称其为方氏抄书人曾用之物。

    “真的假的?”

    “真的,假一赔十!”

    “五两银……太贵了吧……能不能便宜一点。”

    闻言。

    那小贩面色一沉,眯起眼睛,正是牙人程立明:“实话告诉你,这可是养生斋的专用墨笔……方大人曾经体验民间疾苦,一日抄录百册书,用的就是上等细毫毛之笔!”

    “嘶!”

    一日抄录百册书……试图讲价的武人说不出话来。

    “呵呵。”

    牙人程立明微微一笑道:“五两银子少不了,你爱买不买。”

    程立明是本地人。

    业务范围很广阔。

    只要有钱,什么都做……牙人兼职小摊贩,也很正常,程立明继续高声吆喝了起来:“来一来,看一看,不买也开开眼界,方氏抄书人墨笔,五两银子买回家一点不亏!”

    ……

    养生斋门口。

    掌柜的笑脸僵硬。

    一个个武道秀才踏破门槛。

    “掌柜,你可别骗我,我要方大人亲手誊写的书籍!”

    “孙大人,你一口气买十本,也给我们留点啊!”

    “呵,这可是先天亲笔,说不得蕴含什么武道意境,上乘练法,岂是俗物?即使没有这些,单单观摩先天高人的字迹,亦可参悟其中的发力技巧,日夜揣摩,定有收获。”

    很多消息灵通的武道秀才,知道方鸿是抄书人翻身立命、破例进入书院的非武人学子。

    偌大县城,书肆很少,寥寥三四家而已。

    稍微一打听。

    就有了结果。

    急匆匆来到养生斋。

    掌柜擦了擦脑门上的细汗:“诸位大人还请稍等片刻,要甄选方……方大人亲笔抄录的书册,得按照后堂记录,一本一本的筛选,耗时耗力,可不容易。”

    “若是中间出了差错,纰漏。”

    “卖给您一本不是方大人亲笔抄录的书册,岂不是我们书肆的罪过。”

    掌柜的好言好语,堆起笑脸,开口解释。

    下一刻。

    孙恩瑞似笑非笑地说道:“听你这意思,还想提价不成。”

    “不敢,不敢。”

    掌柜苦着脸,长叹一口气:“鄙人万万不敢贱卖方大人的亲笔,总觉得心中忐忑,实在拿不准价格,诸位大人看着给,全凭您们心意嘛,多点少点都行的……相信方大人知道也会理解的。”

    “……”

    孙恩瑞脸色一僵。

    “……”

    众多武秀才直勾勾盯着掌柜,又好笑又好气。

    好家伙。

    真就不要命了。

    话虽如此,众人也没有刁难,压价强买确实是不太体面。

    ……

    朝阳武馆。

    正厅之内。

    啪!

    鬓发微白、脸庞发胖、约有五十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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