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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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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月初,刘风又去了一趟京城,这次他直接带着林思齐去了他新买的房子,并且林思齐的指纹录入了门锁中。

    这一个多月,通过两人的互相了解,林思齐也知道了刘风拥有一个年利润超过5000万的外贸公司,这也是他为什么不用上班的原因。

    有了这样一个公司,那么在京城买一套房子也不是什么难以理解的事了。

    为了让林思齐搬到自己买的房子里,刘风花费了大量的口舌,好不容易才说动,让她住进去。

    林思齐一百个不愿意,她不是那种爱慕虚荣的女孩,对于刘风有没有钱她其实并不是那么在乎,不过如果自己的男朋友有钱的话,那就更好了。

    如今刘风告诉他自己年收入几千万,她虽然惊讶,但是还勉强能够接受,要是她知道刘风账户里还有十个亿,不知道是不是会晕过去。

    总之,两人的感情虽然有些波折,但是一切还算顺利,刘风也能安心的在两个世界中,开始进行计划了。

    血月世界,神眷城中,一群人在城外集结,领头的是乌蛮,副将是飞羽,运送粮草的是黑岩,沃克坐镇神眷城。

    乌蛮和飞羽骑着马,带着一群骑着乌蛮牛的士兵,缓缓离开神眷城,朝着橡木城的方向而去,刘风看着大军,什么也没说,只是一心中默默祝他们得胜回来。

    这次出征,主要是为了前往橡木城收拢幸存者,总共出兵两千人,其中携带乌蛮牛一千头,以乌蛮牛的强壮程度来说,一骑两人绰绰有余。

    这次还带了二十几匹马,这些马是花高价从商人那里买的,这些时日,来神眷城的商人越来越多,交易的东西也是五花八门,为了这些商队,刘风专门在城外批了一块地,打了井,以供商队驻扎使用。

    这些马全部供给斥候使用,为了能做好探查工作,这些斥候每个人都努力训练骑马的技术,只有骑马熟练的斥候,才能跟着大军出征。

    看到大军全部出城,刘风回到城主府,随后叫来一个士兵,让他将约翰叫来。

    约翰是逃难到神眷城的那批人中的一人,在听说他会铸造钱币后,就被刘风召见了。

    约翰今年45岁,满头头发已经有一半都白了,脸上满是皱纹,双手全是老茧。

    在这个平均寿命只有三十多岁的世界,45岁已经算是很大岁数了,刘风相信随着他带来的一些习惯的普及开来,这个世界人类的寿命会逐渐变长的。

    在橡木城,约翰曾经铸造过银币,根据他所说,在阿特兹帝国,每个城池都能自己铸造钱币,只要钱币中贵金属的含量一样,而且钱币上的花纹一样就行。

    在感觉到和商人的交易有些不方便时,刘风就想自己铸币了,而且现在整个神眷城没有一个正常的商业环境,这是不行的。

    和阿尔塔大陆的人接触多了,其他人早晚会产生金钱的概念。

    于是让他们到时候来问自己要,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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